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文件 |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濮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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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濮卫〔2017〕77号
濮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濮阳市民政局
濮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扶贫办,市直有关医疗机构,濮阳市油田总医院、濮阳惠民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方案的通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组织制定了《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濮阳市卫生计生委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濮阳市民政局 濮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做好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推进会和《河南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办﹝2017﹞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自2017年起,利用两年时间,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使得全市“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以下统称“农村贫困人口”),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种重大疾病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尽可能恢复其劳动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减轻救治对象及其家庭的病痛疾苦和实际自付费用。
二、基本原则
(一)就近便民。统筹市、县优质医疗资源,综合考虑救治能力和快捷方便,优先选择区域内医疗救治能力强、医疗质量高、服务态度好、交通便捷的医疗机构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以利于救治对象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医疗服务,同时减少因外出就诊造成的交通、食宿等非医疗费用。
(二)安全有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全部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经济适用、疗效确切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保障救治对象医疗质量不低,医疗费用不高,救治效果最佳。
(三)分类救治。根据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9个病种的疾病特点和病程阶段,结合不同疾病的治疗方法、医疗技术应用和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行定救治医院、定诊疗方案、定费用标准、定报销比例、“一站式”结算等集中救治措施,科学分类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四)全程覆盖。以县(区)为单位,根据大病专项救治台帐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卫生计生队伍作用,有计划地组织救治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到人,逐一销账,实现每一个救治对象医疗救治过程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帐。各县(区)扶贫部门要将“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的人口数据信息及时动态地提供给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建立专项救治台账。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对农村特困人口和低保对象罹患专项救治病种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将符合救治条件的人口数据信息提供给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建立专项救治台账。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于罹患9个专项救治病种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逐人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帐(附件1),对农村贫困人口各个病种的救治对象实行动态追踪管理。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社部门的数据信息及救治台帐分别报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备案。
(二)确定定点医院。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本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定点医院(附件2),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具备诊疗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对于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上转至具备诊疗条件的市级或省级医院。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人社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执行。市卫计委成立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附件3),承担协助治疗、技术指导、巡诊督导等任务,各县(区)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确保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能够就近、便捷地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三)制定诊疗方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重大疾病医保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和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等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和救治对象病情,制定完善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四)组织分类救治。充分发动乡镇卫生院及村医、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队伍,做好9个病种救治对象的医疗救治组织工作。各县(区)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要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开通就医绿色通道,设置相对固定的病区(病房),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实施救治。
(五)强化质量管控。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质控组织和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承担辖区内相关疾病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控制工作。定点医院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强化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六)完善保障政策
1.实行单病种限价(限额)管理。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对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疾病,在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实行单病种限价(限额)管理。9种重大疾病的限制性规定及限价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患者在非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不享受相关补偿优惠政策。
2.发挥政策保障合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豫政办〔2016〕1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2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154号),按照“先医保、后救助”、“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再大病补充保险,最后商业保险” 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项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对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9种疾病,单病种限价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大病保险资金、大病补充保险资金、医疗救助和患者共同支付,超过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承担。
罹患9种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可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贫困患者在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补偿后,按照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补偿待遇。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救治对象提供救助,对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积极引导社会慈善资源予以帮助。
(七)实行“一站式”结算。原则上贫困患者在县域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积极、统筹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1.入院手续办理。贫困患者入院时,须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入院手续,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疗机构只收存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鼓励通过推进信息联网,实现贫困患者身份精准识别,减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方便群众。
2.费用结算。贫困患者出院时,按规定应由基本医保基金、大病保险资金、大病补充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费用,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医疗机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
3.医保和医疗救助基金拨付。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救助基金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完善医保和医疗救助基金预拨付制度, 及时、足额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结算垫付资金,避免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长期垫付医疗费用而影响救治工作。
(八)加强信息管理。各级卫生计生、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对救治对象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充分发动辖区内乡村医生、社区医生、计划生育专干,及时掌握救治动态,及时登录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访问地址:www.jkfpsj.cn,用户名为各地行政区划代码,密码与前期调查核准工作使用的密码相同)上报救治信息,并做好数据定期统计、分析工作,为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及效率评价,持续改进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医疗救治信息。各县(区)卫计委(卫生局)每月6日前将上月救治情况统计汇总,填写《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月报表》(附件4)报市卫计委。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推进落实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精准扶贫,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计生、人社、扶贫、民政等部门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明确目标,夯实任务,责任到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任务,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5),负责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将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各部门间要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保障医疗质量与费用控制;人社部门负责完善相关医保政策;扶贫部门负责核实核准“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民政部门负责核实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并制订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加大对贫困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各级卫生计生、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负责督促各地落实该项工作,共同做好救治专项台账和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并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
(三)细化工作任务。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对各县(区)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适时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全市,上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各县(区)制订的具体工作方案请于本方案印发后15天内分别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备案。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注意总结交流专项救治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要注重宣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诊疗台账
2.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一览表
3.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
4.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月报表
5.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诊疗台账
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公章)
一、患者基本信息
1.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户口地址
2.联系人姓名 关系 联系电话
3.主要疾病名称
4.患者所在地乡村医生姓名 联系电话
二、诊断情况
1.复查时间 复查医院
2.主要辅助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3.临床主要诊断: 诊断医生:
三、县级医院诊疗计划
1.入院时间 入住医院 入院科别
2.治疗方案(包括手术、化疗、放疗、血透等)
主要术式:
主要药物:
3.主治医生 联系电话
手术医生 联系电话
4.计划出院时间 愈后情况
5.是否需上转市级医院 转入理由
拟转入市级医院名称
四、已进行治疗患者的费用情况或未进行治疗患者的费用估计:
总费用 ,其中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 ,个人自付 。
附件2
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一览表
名称 | 市级/县级 | 救治病种 | 备注 | ||||||||
儿童急淋白血病 | 儿童急早白血病 | 儿童先心(房间隔缺损) | 儿童先心(室间隔缺损) | 食管癌 | 胃癌 | 结肠癌 | 直肠癌 | 终末期肾病 | |||
濮阳市人民医院 | 市级 | ★ | ★ | ★ | ★ | ★ | ★ | ★ | ★ | ★ | |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 市级 | ★ | ★ | ★ | ★ | ★ | ★ | ★ | ★ | ★ | |
濮阳市油田总医院 | 市级 | ★ | ★ | ★ | ★ | ★ | ★ | ★ | ★ | ★ | |
濮阳市中医医院 | 市级 | ★ | ★ | ★ | ★ | ★ | |||||
濮阳市妇幼保健院 | 市级 | ★ | ★ | ★ | ★ | ||||||
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市级 | ★ | ★ | ||||||||
濮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 市级 | ★ | ★ | ★ | ★ | ||||||
濮阳惠民医院 | 市级 | ★ | ★ | ★ | ★ | ★ | |||||
濮阳县人民医院 | 县级 | ★ | ★ | ★ | ★ | ★ | |||||
清丰县中医院 | 县级 | ★ | ★ | ★ | ★ | ★ | |||||
南乐县人民医院 | 县级 | ★ | ★ | ★ | ★ | ★ | |||||
范县人民医院 | 县级 | ★ | ★ | ★ | ★ | ★ | |||||
台前县人民医院 | 县级 | ★ | ★ | ★ | ★ | ★ |
附件3
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
一、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专家组
第一组(市人民医院):李志春 李建忠 郭 超
第二组(安阳地区医院):孟君霞 张 琰
第三组(市油田总医院):郭学军 和俊杰 林晓燕
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专家组
第一组(市人民医院):王相臣 刘建华 程远方
梁 皓 朱 勇
第二组(安阳地区医院):吉占全 程占国
第三组(市油田总医院):林庆胜 郑 勇
三、消化道肿瘤(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专家组
第一组(市人民医院):高德山 韩建成 王仁启
第二组(安阳地区医院):赵守魁 徐 芒
第三组(市油田总医院):岳文彬 杨西鹏 侯鹏飞
四、终末期肾病专家组
第一组(市人民医院):沈实现 王念华
第二组(安阳地区医院):王慧娟 顾天瑞
第三组(市油田总医院):薛现军 付 荣 李震生
附件4
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月份报表
县(区)(盖章) 填报日期:
病种 | 患病贫困人口数 | 本辖区内 在救治人数 | 转至市级医院在救治人数 | 未开展救治人数 | 本月销号人数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 白血病 | |||||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 |||||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房间隔缺损 | |||||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室间隔缺损 | |||||
食管癌 | |||||
胃癌 | |||||
结肠癌 | |||||
直肠癌 | |||||
终末期肾病 |
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濮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国相 市卫计委 主任
副组长:石廷献 市卫计委调研员
雷学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胜英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杜凤祥 市扶贫办副主任
王广林 市人民医院院长
司定然 市油田总医院院长
韩文朝 市中医医院院长
成 员:和现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科长
晁小艳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刘晓萍 市扶贫办社会扶贫科科长
岳云飞 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沈 晓 市卫计委财务审计科科长
米书芳 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刘劲松 市卫计委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
赵志伟 市卫计委中医科科长
闫晔红 市卫计委基层指导科科长
何贵生 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夏玉斌 市安阳地区医院医务科科长
张建成 市油田总医院医务科科长
张艳阁 市中医医院医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委办公,由石廷献兼主任。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濮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