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扶贫办雨露计划相关政策
一、农村使用技术培训:扶贫开发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劳动力,鼓励非贫困户中具有发展产业愿望的劳动力参加培训。开展扶贫开发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目的是培育和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二、短期技能补贴:补助对象为全省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持对象享受补助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指经精准识别核准后进入全省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人口。
(2)接受并完成短期技能培训。自主参加各类短期技能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和国家承认的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为出国就业而接受语言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其出国就业签证可代替技能等级证书。
(3)自愿申请。享受短期技能培训资助,须本人或家庭自愿提出补助申请。同一贫困劳动力考取多个技能等级证书的只能获得一次补助。已获得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资助的我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不得重复享受短期技能培训补助政策。
(4)、补助标准:短期技能培训仅给予一次性补助,根据受训贫困劳动力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的工种分类,给予相应标准的补助(工种分类见附件1): A类工种补助2000元, B类工种补助1800元, C类工种补助1500元。
三、职业教育补贴:补助对象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补贴标准每年补助2000元/人。该补贴由学生通过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进行职业教育培训补助申请(并提供纸质版申请及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学生户籍所在村、乡镇审核通过后,报请县扶贫办复核,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家庭一卡通(或一折通)中,不得发放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