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一、项目名称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二、补贴对象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三、补贴标准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每年1月10日前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申报。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10日。每年1月25日前,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10日。每年2月15日前,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确认。

    4、县(市、区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每年3月1日前,确认并公告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

   5、每年十月底前通过财政部门,以一卡通形式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