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一、项目名称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二、补贴对象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三、补贴标准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每年1月10日前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申报。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10日。每年1月25日前,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10日。每年2月15日前,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确认。
4、县(市、区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每年3月1日前,确认并公告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
5、每年十月底前通过财政部门,以一卡通形式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