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

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

(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17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精神,做好贫困地区医疗卫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保障我省贫困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难题,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精准实施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程,大幅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全面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和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到2020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平等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医疗卫生脱贫攻坚纳入《“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与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相融合,多措并举,统筹兼顾,坚持疾病救治与预防控制协同并进,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互助共济,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协调发展。

  ——夯实基础,创新机制。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既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普惠制度,又要精准识别、精准施策,探索建立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特惠制度。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结合当前因病致贫、返贫突出问题,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又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满足贫困人口不断增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县为主体,多方联动。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明确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发挥县级政府在医疗卫生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民政、扶贫等多部门沟通联动机制,强化行业指导,整合资金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形成政府强力主导、部门有效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合力。

  三、主要目标

  围绕“看得起病”,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就医费用负担;围绕“看得好病”,持续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地就近看病就医,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围绕“少生病”,加快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健康素养。通过实施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程,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有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二是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满足群众就地就近看病就医需求。三是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贫困地区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人均期望寿命等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四、重点任务

  按照“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着力创新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高,在保障基金安全,不断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跨区域即时结报、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措施,提高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创新制度,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体系。

  1.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基金对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和慢性病门诊费用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加强各类医保和救助制度的衔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保障合力。

  2.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在全省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再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一定比例进行再次补偿,明显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问题。

  3.实行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免收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同时,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对参加新农合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由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后由新农合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对医疗机构结算。

  4.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在贫困地区加快推进以按病种分组付费改革为主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开展日间手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试点,建立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价格谈判机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推进贫困地区“五个一”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将国家和省规划内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贫困地区,推进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五个一”标准化建设,即县级政府要办好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加大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力度,提升贫困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推进贫困地区形成有序就医的分级诊疗格局创造条件。

  2.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实施“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基层骨干医师培训计划、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基层卫生人员在职学历提升计划、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等7项行动计划,在年度指标范围内对53个贫困县不设限额,按需保障,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问题。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推动全科医生执业注册,基本实现贫困地区每万名居民有2—3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力度,落实各项帮扶任务,定期派出医疗队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分类救治、集中诊疗服务。

  3.加快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为贫困地区人口建立可动态更新的居民健康档案,优先发放居民健康卡。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通过远程医疗服务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水平和可及性。

  (三)着力提高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健全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以疾病控制、妇幼健康、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加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

  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免费提供全过程的孕产期保健服务,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延长婚假制度,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积极争取将贫困地区全面纳入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免费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试点范围。加强县域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3.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水平。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为重点,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动贫困地区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着力推动贫困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计生服务管理改革。

  1.支持贫困地区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离退休人员费用、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投入责任,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健全补偿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完善公立医院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推动贫困地区逐步扩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优化绩效工资结构,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稳定贫困地区卫生人才队伍。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

  3.加快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支持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减少意外妊娠,控制政策外生育多孩。

  五、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医疗卫生脱贫是省委、省政府新时期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目标的重大举措。县级政府对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程负主体责任,县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医疗卫生脱贫攻坚纳入卫生计生整体工作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政府卫生投入和医疗卫生脱贫政策统筹安排相关经费,落实医疗卫生脱贫项目资金;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救助政策,督促落实重点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补助资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合力推动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宣传栏、咨询热线,采取走村入户等各种方式,使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村贫困人口充分了解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政策,了解防病治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自觉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充分调动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医疗卫生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监管,定期督导考核。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统筹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经常性监测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考核评估,狠抓任务落实;准确掌握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效果,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不断完善推进医疗卫生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确保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