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一、补贴名称:

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二、补贴对象:

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林地承包经营者等造林主体

三、补贴标准:

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现金补助,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

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我县2018年全部到期。

四、补贴发放流程:

资金到达财政局账户后,由林业局和乡镇、村庄相关人员核查面积;乡镇村庄根据核实面积分至各退耕户,张榜公示确认,乡镇提供退耕还林到户花名册纸质版1份(由乡镇长签字盖章),乡财所通过财政系统上报到县农财股账户,由农财股系统审核通过后,导入县农村信用联合社账户通过农村一卡通发放到每个退耕还林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