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项目名称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三、补贴面积、标准及金额

1、2018年5月10日在范县农业局召开了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范县农业局、县财政局有关人员、各乡镇农业副乡镇长、农办主任、各乡镇财所所长,对今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2、6月12日完成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确认汇总工作,全县补贴面积44.93万亩,并测算出范县2018年补贴标准为114.54元/亩。6月22日完成了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全县兑付补贴资金5147万元。

四、办理流程

1、村级办理

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开展补贴农户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乡级办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组织实施,根据最新变化情况,做好申报、核实、公示和补贴发放工作。补贴清单及公示照片乡镇需存档备查。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辖区的宣传、解读和信访维稳工作。

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各村上报的补贴信息制作本乡镇的补贴汇总表,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农业

3、县级以上办理

县农业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xxx乡镇补贴汇总表》汇总确认后,制作全县补贴汇总表,财政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同时,县农业应会同财政将汇总确认的全县补贴汇总表逐级上报市级、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备案。

4、补贴资金的兑现。

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县财政按照农业汇总确认后的《全县补贴汇总表》,会同农村商业银行,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耕地保护补贴”字样。

 

                              范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