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三、补贴面积、标准及金额
1、2018年5月10日在范县农业局召开了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范县农业局、县财政局有关人员、各乡镇农业副乡镇长、农办主任、各乡镇财所所长,对今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2、6月12日完成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确认汇总工作,全县补贴面积44.93万亩,并测算出范县2018年补贴标准为114.54元/亩。6月22日完成了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全县兑付补贴资金5147万元。
四、办理流程
1、村级办理
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开展补贴农户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乡级办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组织实施,根据最新变化情况,做好申报、核实、公示和补贴发放工作。补贴清单及公示照片乡镇需存档备查。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辖区的宣传、解读和信访维稳工作。
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各村上报的补贴信息,制作本乡镇的补贴汇总表,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局。
3、县级以上办理
县农业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xxx乡镇补贴汇总表》汇总确认后,制作全县补贴汇总表,送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同时,县农业局应会同财政局将汇总确认的全县补贴汇总表逐级上报市级、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备案。
4、补贴资金的兑现。
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县财政局按照县农业局汇总确认后的《全县补贴汇总表》,会同农村商业银行,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耕地保护补贴”字样。
范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