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和村监委工作双向通报制度

编辑:田瑞霞 日期:2021-11-30

一、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双向通报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定在每月的月底召开,或每月5日村务监督委员会例会前或例会后召开,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村“两委”全体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

三、会议内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向村务监督委员会通报当月党务村务工作开展情况、下月工作计划安排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两委”通报当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走访群众收集的意见建议向村“两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若遇重大问题,村“两委”或村务监督委员会提请村“两委”及时召开双向通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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